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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规本月实施

2016年05月24日 14:30 羊城晚报  评论(人参与

  原标题:扩大全民参保试点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规本月实施

  人社部将扩大全民参保试点

  羊城晚报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布消息称,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现确定天津市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

  消息称,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几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在已开展50个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地区。

  消息称,要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紧紧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参保登记工作扩大到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实现参保登记的全覆盖。

  本月起,广东开始实施《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新规在参保条件和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等方面均有新规定: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省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且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为118个月。一次性月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

  (马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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