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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全市50余个地点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

2017年06月30日 11: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昨日,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针对市民扎堆前往交警支队及属下城区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致兴文路交警大院门口路段交通拥堵的实际,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提醒市民:目前,全市各镇区交警大队、机动车检测站、车管分所、行政服务中心、中山驾协等50余处以及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均可办理交通违法处理。

  去年,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明确记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中山市新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规定;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山市发生的、涉及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规定;通过异地交通违法自助终端机处理的轻微交通违法,执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按规定记分。

  随着7月1日的临近,近日大量市民扎堆驾车前往交警支队及属下城区大队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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