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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对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拟加大 最高可获补贴25万元

2017年12月06日 11: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东莞市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拟进一步加大。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政摄东莞市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拟进一步加大。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政摄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其琪

  近日,东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记者注意到,东莞市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拟进一步加大。不仅在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数额上较往年有了提高,更在等级评定中明确了五星、四星、三星的不同补贴标准,最高可获15万元一次性补贴。

  《办法》明确了资助对象,包括了公办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此外,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等特殊群体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和康复教育服务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均参照该办法给予资助。

床位建设补助增至1.2万元

  以前,按照《东莞市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方案》,民办机构每新增一张床位补贴1万元,分五年发放。目前,《办法》拟提高这项床位建设补助: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机构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

  公办养老机构(含公立医院建设的护理院和实行公建民营的敬老院)床位建设补贴发放为一次性支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发放分三年支付。

  而在运营补贴上,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或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因住院中断的时间不计入入住机构时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也比此前的每人每月120元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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