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琳娜涉嫌违规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以“莫琳娜”为关键字可查询到7条相关信息,与莫琳娜医疗美容、抗衰老相关的公司、研究院共6家,分别位于北京、上海、厦门。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一家名为“莫琳娜国际医疗抗衰老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注销。这家公司的所在营业场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1号楼地下商业-1层南侧商铺”,与王女士所进行的医美服务项目所在地为同一地点。去年1月,莫琳娜以同一地址注册了“北京莫琳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医疗美容科医疗服务。不过,该营业执照核准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莫琳娜国际医疗抗衰老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时期,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为美容(非医疗美容);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化妆品、医疗器械(限1类);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营范围变更后的核准日期为去年6月,而王女士购买这项服务时为去年5月,以此来看,超出莫琳娜当时的经营范围。

  在百度搜索“莫琳娜”关键字,一条名为“北京莫琳娜医疗美容【官网】”的宣传中写道,“北京莫琳娜整形医院(莫琳娜连锁总部)北京整形医院,位于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是北京整形美容中的佼佼者,曾荣获京城最好的整形医院称号,咨询电话010-××××××××。”这条检索的内容以“最”字宣传,违背新广告法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规定,涉嫌虚假营销。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 郭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