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江门

新浪广东>江门>正文

江门市四家试点医院10月1日前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2017年05月24日 15:23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银换 通讯员/曾敏娟) 严格控制门诊输液,规范抗生素使用,一直被视为安全用药的必要。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局获悉,该局已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四家试点医院(除儿科、急诊科)在7月1日前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10月1日前,试点医院(除儿科、急诊科)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市卫计局表示,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治疗效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使患者得到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治疗,我市将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根据《通知》,原则上在我市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试点工作成功后一年内,各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所辖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通知》还要求,试点医院要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积极稳妥地做好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通知》提到,我市将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通知》还要求,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要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加强静脉输液监督检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