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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35条市级生态村正公示 台山有9条村入选

2015年12月04日 08:14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蒋臻 前日,市环保局对2015年度江门市市级生态村名单进行公示,2015年度全市共有35条行政村通过市级生态村评估验收,其中台山最多,有9条村入选。公示期持续到12月8日,在此之前市民可实名向市环保局提出意见。

  记者在公布的名单中看到,三区四市皆有多条村入选,除了台山最多有9条村之外,开平有7条村入选,新会有4条村入选、鹤山有6条村入选,蓬江、新会和恩平各有3条村入选。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市级示范村的创建结果将纳入江门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项目。

  市环保局表示,各市、区要结合宜居城乡创建工作,推动市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将全市已挂牌的宜居村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村,实现宜居创建和生态示范创建协同发展。对创建成功的市级生态村,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中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一定资金。

  记者了解到,要想获得市级生态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开展,一样都不能马虎。比如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要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等。

  创建成功后生态村也需继续保持好的生态环境,市环保局将已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据悉,公告后每五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发现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为半年,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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