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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和水务局成被告 采砂船主诉处罚程序不当

2015年12月08日 07:59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申鹏 近日江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诉江门市水务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庭审现场,除了诉讼双方,还有一群特殊的旁听者——— 来自江门市政府、江门市水务局的2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他们也“零距离”接受了一场“法制教育”。

  该案的原告杨某,因为采砂船违法采砂,被江门市水务局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年10月15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但原告认为市水务局处罚程序不当、认定事实不清,遂诉至江门中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原、被告双方就事实认定、执行程序、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各自举出了相关证据。在庭审现场,行政案件审理依法有序进行,从案件审理开始到庭审结束,旁听人员无不专注聆听。

  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更直观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对规范执法工作有很大帮助。

  据悉,新行政诉讼法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江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渐成新常态,并且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在法院建议下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旁听案件,目前已有580余人参与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此外,江门中院还组织了部分法院工作人员到各级行政机关进行关于依法行政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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