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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全市限行黄标车 违反规定将罚200元扣三分

2015年12月18日 08:21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蒋臻 昨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称《通告》),江门将从明年1月15日起全行政区域正式限制“黄标车”通行,车主违反规定将罚200元扣三分。据悉,第四阶段“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展到全市,即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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