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表/广州日报记者赖伟行

  昨日,广州市统计局公布了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按照中央和广东省的部署,广州于201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市为总体,各区为子总体,采取二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整群抽样的方法,最终调查人口为42.3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7.9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2.81%。

  链接:什么是“常住人口”?

  广州市统计局介绍,为增强区一级单位的代表性,使调查数据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服务,参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做法,广州这次调查的样本量在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做了扩大。调查的登记对象为调查标准时点在抽中调查小区内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常住人口具体包括: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登记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登记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 

  常住人口教育程度上升

  数据显示,广州常住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也在提升。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19.3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47.16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79.76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99.56万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9228人上升为23654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2923人上升为25714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36127人下降为28128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5724人下降为14781人。

  同时数据还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54.80万人,占85.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5.31万人,占14.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的比例上升1.7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