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法按揭商铺不能准时开业 广州天河南“潮流站”商城被指虚假宣传

  南方日报讯(记者 曹菲 实习生 马立敏)高价购买格子铺,却因无法按揭而未能收铺;交了全款却不见商城按时开业;开发商承诺入驻的大牌商家亦不见踪影……近日,多名业主反映,他们购买潮流站商城的格子铺后,发现商铺现状与开发商宣传不符。

  记者走访看到,潮流站目前尚处于施工装修状态,开业商铺寥寥无几,且并无格子铺。而截止发稿,潮流站相关工作人员均未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对此,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如果商城开发商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业主高价购买商铺,则涉嫌非法集资,而虚假宣传则是诱导业主购买商铺的一种方式。

  高价购买格子铺 按揭失败致无法收铺

  今年4月份,广州市民谢先生前往位于广州天河南的潮流站商场实地考察,在潮流站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的某报纸广告页面上,他看到“潮流站商城由戴德梁行运营管理、首批品牌商家周生生、adidas等即将开业”等广告,十分心动。

  4月23日,谢先生交付了10万元定金,并于4月25日与潮流站开发商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信物业公司”)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以948915元的交易价格买下潮流站一个总建筑面积为6.7493平方米的格子铺,打算以出租铺面的形式获得收益。

  他介绍,购买商铺的实际价格远不止合同上写明的948915元,这个价格已经减扣了商铺前3年的租金,此外,谢先生还交了10万元的“团购费”。

  谢先生选择了“由出卖方推荐的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手续”的按揭付款方式。按照出卖方泽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推荐,谢先生备齐申请按揭贷款的资料到建设银行,却被告知格子铺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在谢先生了解到的70多个业主中,均没有人能够成功办理按揭贷款,而泽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业主自身的资信问题导致他们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谢先生不认同此说法,“说我们70多人都有资信问题,我们觉得这只是泽信物业公司的推脱之辞。”

  谢先生已交付了60%的款项,但是按揭贷款迟迟不能办理,至今未能收铺。

  付全款后未见商城开业 开发商被指虚假宣传

  与谢先生不同,业主吴小姐选择一次性付款,并于2016年7月14日付齐了款项。

  作为《商铺买卖合同》的必要附属条件,吴小姐作为甲方,与乙方广州潮流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流天地公司”)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写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约定期限内具体经营管理其店铺,委托经营期为10年,自《商铺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日期(2016年10月01日)开始计算。

  但吴小姐直到10月底也没有收到收铺通知。此外,她发现潮流站二楼、三楼都还在施工装修中,没有任何格子铺,也没有见到广告上宣传的大品牌商家入驻。

  业主谢先生表示,有的业主自2015年就购买了格子铺,承诺的收铺时间是2015年10月1日,而一年多过去了,这些业主却还迟迟等不到商场开业。“泽信物业公司说,业主已经委托潮流天地公司经营管理商铺,开不开业、出不出租都和业主无关了。”谢先生说。

  谢先生担心格子铺的价值难保,“泽信物业公司虚假宣传,抬高格子铺的商业价值让我们高价购买。但开发商承诺的入驻大品牌商家没看到,我们的按揭也无法办下来,交全款的业主也不知道格子铺到底在哪。我们认为开发商涉嫌非法集资,打着经营商城的幌子高价出售商铺,拿到钱就不管商城的经营情况了。商城经营不佳,以后没有人愿意租,我们的商铺可能会烂尾。”

  律师:商城开发商涉嫌非法集资

  10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潮流站销售中心,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潮流站还在装修中,没有开业。问及开业时间,对方表示“不知道。”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另一位女性员工表示:“我们内部会沟通的。负责人不在,今天所有的员工都休息了。”除此之外不愿做更多回应。随后记者走访发现,潮流站二楼只有一家餐饮店开业,其余面积正在施工装修中,但并未看到格子铺的踪影。

  10月28日,记者多次拨打泽信物业公司、潮流天地公司、潮流站管理中心、潮流站客服经理的电话,均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戴德梁行物业公司,对方表示,戴德梁行物业公司并没有负责天河潮流站项目的运营管理。

  针对此事,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耀起表示,潮流站商城开发商泽信物业公司以出售产权、售后包租的形式出售商铺,如果该公司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业主高价购买商铺,则涉嫌非法集资,而虚假宣传则是诱导业主购买商铺的一种方式。

  同时,闫耀起表示,业主有权利要求被委托经营管理公司合理经营,使商铺达到正常经营的状态,以确保商铺的商业价值。而针对业主希望解除合同的诉求,闫耀起表示,业主可向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求证潮流站的格子铺是否已经经过产权的测绘、登记,若格子铺的产权没有办理、不具备转让的条件,则业主可要求与泽信物业公司解除合同。

  报料人:佚名 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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