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车管业务,自2017年6月23日起,我市广物汽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增加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权限,可以办理在该市场交易的国产9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的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俗称市区内过户),成为我市第一家可以办理二手车业务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买卖双方在该交易市场内开具交易发票后,凭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可在该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实现我市二手车市内过户一站式服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332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行驶证每本15元、机动车登记证书每本10元、临时号牌每张5元(小汽车为前后各一张)”,车管部门只按规定收取以上行政事业收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另据广州交警介绍,此项工作是广州市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车辆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要便民新举措。早在今年4月5日起,广州交警部门就已开始受理二手车市场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申请,只要符合申请条件(见附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大型二手车经销企业均可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在该市场或企业内交易的国产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

  广州交警表示,广州交警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继续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服务,提升广州交警整体服务水平。

  (通讯员:交宣)

  
 附件

  广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申请条件

  一、申请开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含)以上;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经营机动车销售或者交易业务的,年销售或交易量应不少于500辆。

  二、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筹建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能反映上一年度销售情况的财务报表;

  (三)品牌销售协议书或机动车交易市场资质许可文件;

  (四)计划筹建的登记服务站选址、相关场地设计规划书及效果图;

  (五)办理抵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支队车管所核准的可以办理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受理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业务大厅(地址: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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