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韶关讯 (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黄健婷、张勇)乐昌市一名古稀老人,竟然在自家地里播种、种植了多达3346株毒品植物罂粟。她表示,她的目的很简单,用于自家食用和喂养鸡鸭。记者昨天从乐昌市人民法院获悉,因老人自首行为,亦无主观贩制毒品意识,法庭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1月,时年近70岁的谢某将罂粟种子撒种在自己家的菜地上,将收获的罂粟用以做菜和投喂鸡鸭等家禽。2017年3月21日,乐昌市公安机关接获举报后前往谢某家中调查,经侦查人员现场清点共3346株,查获铲除时罂粟已成苗。乐昌市公安机关从中取样58株并委托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送检的58株绿色植株中均检验出可待因、吗啡、罂粟碱和那可汀成分。

  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法律观念淡薄,非法种植罂粟达3346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谢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种植罂粟的犯罪事实。

  法庭同时认为,谢某没有抗拒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目的只是用于自己当菜吃以及用于喂养家禽,并非用于贩卖或者制作毒品,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对其适用减轻处罚。故依法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