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 |“卧底”餐馆,竟是为了投毒……)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生活的基本保障。可是,竟有犯罪团伙偷偷将工业盐投放到饭菜中,自己去吃然后敲诈勒索餐馆……
你一定会问:万一其他人吃到中毒怎么办?
嫌疑人竟回答说:“零零散散的客人吃,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
更可气的是,嫌疑人眼睁睁看着厨师用工业盐炒菜,并看出来菜的分量有二三十个人吃,却一声不吭,最终导致食用者集体中毒……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深检君将这个犯罪团伙送上了法庭!
1
事情要从2018年7月说起。下午六点,龙岗区一家公司里,员工纷纷放下手头工作,去拿公司统一订的外卖。
“哇,今天有宫保鸡丁,这是我最爱”
“酸菜炒肉末的味道足,海带汤有点淡啊”
大家说说笑笑,吃起晚饭。可是,不一会儿,很多人感到不对劲了,头昏、头痛、胸闷、恶心、肚子疼、浑身不舒服,有的员工跑到厕所呕吐起来……
“可能是食物中毒!”公司一方面火速将出现症状的员工送往医院,一方面立即报警、封存饭菜。老板急得冒火,“我们一直都在这家土菜馆订餐,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这家土菜馆,生意是相当不错。餐厅里坐满食客,有的已经开吃,有的正在点餐,服务员端着菜跑来跑去,一片热闹忙乱景象。
突然,餐馆老板接了一个电话,脸色唰地就变了。他急急忙忙跑到厨房喊道:“都停下!都停下!刚送的外卖有问题!”
仿佛为了回应他的话,大厅已经有几位客人嚷起来:“我头晕!”“哎呀,我肚子疼!”“老板,你们的饭菜是不是不干净!”
……
2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案发餐馆厨房提取的盐、外卖提取的海带汤,里面均检出了一种有害物质,亚硝酸根离子。
听起来有点耳熟吧?对,它来源于亚硝酸盐,一种工业用盐,外观和食盐相似,但是对人体危害性很大,有致癌性。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导致死亡。
为此,2018年初国家食药监总局专门发布公告,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
那么,这家餐馆的亚硝酸盐是哪里来的?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家餐馆长期经营,菜品、调料都来自正规渠道,烹调、打包、送外卖的过程也无异常,也没有发现和他人结仇结怨的情况。
经过排查,疑点逐渐集中在一名当天应聘上岗、又迅速辞职的配菜员阿刚身上。有人反映,下午两点半,阿刚曾单独进入厨房说喝水,几分钟后又出来了。
几分钟,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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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现后,阿刚哭丧着脸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阿刚是个九零后,初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日子。由于打工赚钱不易,他竟动起了歪脑筋。
以前做菜的时候,阿刚就知道亚硝酸钠有毒。阿刚向阿聪、阿勇提出,他设法混到餐馆里投放亚硝酸钠,然后其他人去吃饭假装中毒,利用餐馆怕出事的心理来讹钱。
三个人一拍即合。2018年6月,阿刚先去了一家调料店,谎称自己要做卤水保鲜用,花了18元买了一小包亚硝酸钠。几天后,他应聘到一家柴火鱼餐馆当了配菜员。
下午两点多,吃饭的人走光了,忙碌一中午的厨师和小工都休息去了。这时,阿刚鬼鬼祟祟出现了!趁着厨房没人,他打开盐罐,偷偷将亚硝酸钠倒了进去,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厨房,拿出了手机。
“阿聪、阿勇,你们一会儿来吃饭。”
两个人心领神会地答应了。
下午四点多,阿聪阿勇来到餐馆,点了招牌菜“柴火鱼”,大吃起来。
“我头晕!”“我也不舒服。”“老板,你这菜有问题!”
餐馆老板赶紧把他们送到医院,医生一检查,说是食物中毒。这下,两个人气势汹汹地逼问老板:“你说怎么办?公了还是私了?要是公了,我马上报警,找媒体曝光,你们店也别想开下去了,说不定你还得坐牢;要是私了,哼哼,至少你得给一万。”
一番讨价还价,他们讹到了6000元,每人分得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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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了甜头,几个人一发不可收拾。几天后,阿刚又去了另一家餐厅当配菜员。他如法炮制,投放亚硝酸钠,喊来两人吃饭。不过,这次吃下去,好像没反应。两个人白装了半天肚子疼。为了息事宁人,老板还是给了两千元。阿刚辞工离开,给阿聪和阿勇一人一千块。
休息一周后,阿刚又去一家火锅店“打工”了。最近,他又认识了两个老乡,讲述了自己的“生财妙计”后,两人欣然应允,“跟着大哥一起干”。由于这家店里厨房总有人,而且有监控摄像头,不好下手,他们索性将亚硝酸钠投放到火锅汤里。吃着吃着,有一个人真的头昏了!可是,医院也没查出什么事。老板报了警,几个人有点害怕,没敢要赔偿,悻悻然走了。
之后,阿刚就到土菜馆应聘了。他在朝盐罐倒进去亚硝酸钠后,还特意摇了摇罐子,搞匀一点。之后,他打电话叫四个同伙早点来吃饭,他想,如果他们吃了出现问题,其他人就不会吃了,他还可以找个机会再把盐罐的东西换掉。
他交代说:“没想到会有这么大量集中的外卖,我当时挺害怕的,但是觉得才放了一点亚硝酸钠,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就那一点亚硝酸钠,导致了37名员工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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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经过深检君的小伙伴,龙岗区检察院提出公诉后,近期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该犯罪团伙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几名被告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敲诈勒索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其中,阿刚获刑最重,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他们还应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刘卫平快人快语:“这伙人都是九零后,本应该正经打工学技术赚钱,却好逸恶劳,宁可用伤害自己身体甚至于把握不住剂量可能致死的手段去敲诈,为求挣快钱也真是拼了……但是,不义之财难长久,人算不如天算,终有玩漏的一天。这不,他们怎么也没有算到正好碰到公司订餐,造成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事情闹得太大了,结果好吧,都进大牢吃盒饭了……所以,赚钱走正道,发财靠起早,学门技术才是宝!”
“另外,有的餐馆管理严格、装有摄像头,让他们很难下手;有的餐馆及时报警,也让他们心存怯意,不敢生事。所以希望餐馆都能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在发现可疑情况时立即报警,要相信,邪不压正,恶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