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河源日报》刊发的一则消息引人关注。消息称,河源市正式启动《河源市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编制工作。其中,《方案》将重点谋划“深河特别合作区”。
消息称,“深河特别合作区”,既是深圳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和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载体,也是河源有基础有条件形成对大湾区功能有效补充、在制度创新上走出一条河源特色合作区模式的重大引擎和有效“试验田”。
近段时间,河源市发改局组织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深入到东源县、江东新区、河源高新区、灯塔盆地及相关企业,详细了解产业发展、企业用工环境、营商环境、重大发展平台谋划等方面情况,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与深圳的产业共建、宜居生活打造、农产品供应、生态环境共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探索河源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工作思路和主要路径。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10月28日至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沈迟副主任曾到河源指导“深河特别合作区”发展研究与规划编制工作。
据河源市发改委网站消息,沈迟副主任认为,谋划“深河特别合作区”既是深圳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对周边辐射带动和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载体,也是河源有基础有条件形成对大湾区功能有效补充、在制度创新上走出一条河源特色合作区模式的重大引擎和有效“试验田”。
消息称,为贯彻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关于“深河特别合作区”有关指示精神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谋划“深河特别合作区”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重大平台发展,助推河源市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启动了“深河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深河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以高起点、高标准科学谋划“深河特别合作区”规划。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东江中上游,东靠梅州市,南接惠州市,西连韶关市,北邻江西省赣州市。
在“深河特别合作区”概念提出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作为“中国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首创者、飞地治理模式首创者、飞地农村城市化首创者”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生动范例、创新典范”,已广为人知。
2011年的春天,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在汕尾海丰圈定468.3平方公里“宝地”,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开启以“飞地经济”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