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秀丽 通讯员 粤仁宣)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全省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降低费率后,广东省费率低于全国统一费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按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30万测算,2016年预计全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

  两次下调费率为企业减轻70亿负担

  广东省人社厅介绍,在本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之前,广东在2013年4月下调过一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当时将广东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到2%,其中企业从2%下调至1.5%,个人从1%下调至0.5%。按测算,两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累积为企业减负70亿元,个人累积少缴保费45亿元。

  另外,在2013年,广东省还修订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规定,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待遇;比国家的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末,全省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达1335元,比2013年末增长25%。

  602家企业已申请稳岗补贴

  除了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广东给企业补贴,预防失业、促进就业。2015年4月,广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15年末,全省已有602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资金支出2593万,其他企业正在申报办理中。据测算,每年全省稳岗补贴支出可减少企业成本3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