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陈云飞)司机开挖掘机不慎碾死雇主,一宗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不料却还有“顶包”内幕。昨日,广东省检察院披露了发生在韶关翁源县的这宗“顶包”案,在公安机关取证存疑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揭开真相。

  据通报,2016年4月8日,翁源县公安局以曾某宝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翁源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公安机关认定,2016年3月,山主李某雇佣挖掘机机主黄某城到山上开路,无挖掘机操作证的曾某宝受黄某城雇请,负责驾驶挖掘机施工作业。4月1日12时许,曾某宝驾驶履带式挖掘机作业过程中不慎将李某当场碾死。

  案件交到翁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助理检察员甘幸灵手中,甘幸灵审查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取证过于粗糙,除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外,仅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曾某宝,询问了证人机主黄某城、死者的堂兄和母亲,且讯问(询问)笔录过于简单。

  甘幸灵认为,虽然曾某宝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除嫌疑人及黄某城两人言词证据外,并无其他证据。另外,曾某宝出生于1994年11月13日,自2012年以来先后因犯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三次,2016年1月15日才刑满释放。甘幸灵认为,曾某宝年纪较小,三次被刑事羁押的时间衔接较为紧密,其是否具备学习驾驶挖掘机的条件存疑。

  针对案件事实存在的疑点,甘幸灵立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要求侦查人员马上翻查已扣押的曾某宝的手机通话记录、调取的嫌疑人与黄某城的通话记录清单等,查明曾某宝学习驾驶挖掘机的相关情况。

  后经查实,通话情况显示案发时间段内黄某城连续拨打呼叫曾某宝电话,这与曾某宝、黄某城所述严重不符。情况上报后,翁源县检察院立即要求公安机关针对疑点对曾某宝和黄某城展开讯问。最终,曾、黄两人如实交代了曾某宝为讲义气帮老板黄某城“顶罪”的事实。

  该案件已于7月28日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对二人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