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发布会。记者获悉,近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先后开展了代号为“飓风6号”“飓风13号”等多次打击地下钱庄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1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2300余亿元人民币。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栋 通讯员黄康灵、张晓璐

  图/广州日报记者莫伟浓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义来介绍,今年以来,公安部等五部委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后,广东省公安厅于今年4月初、4月底、5月中旬、6月下旬、9月上旬组织了5波次集中收网行动,其中,分别于5月、6月开展的“飓风6号”“飓风13号”地下钱庄案件集中收网行动战果突出。

  “飓风13号”行动期间,全省各地共破案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余人,捣毁犯罪窝点60多个,查扣、冻结涉案资金1.7亿元人民币,涉案金额折合超过700亿元人民币。其中,深圳、汕头、揭阳三地联动,对“5·06”专案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余名,涉案金额超过300亿元;东莞雷霆出击,一举破案十余宗,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冻结涉案账户350余个,涉案金额超160亿元人民币;惠州连破7宗案件,涉案金额达110亿元人民币;佛山成功侦破一宗特大地下钱庄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十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行动期间,深圳、江门、云浮还各破获1起洗钱案。

  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40余起,同比上升453.85%,抓获犯罪嫌疑人350余人,同比上升266.67%,查扣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7.3亿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2300亿元人民币。

警方在惠州破获一宗地下钱庄案时缴获的涉案现金。

  贪腐赃款利用地下钱庄转移

  吴义来说,广东省对外贸易发达,资金流动频繁,是地下钱庄犯罪易发多发地区。地下钱庄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影响股市、外汇等资本市场,造成税收流失,导致国际收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影响宏观经济决策;部分涉赌、涉毒、涉恐、涉贪腐及其他违法所得资金也可能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逃避打击。

  比如,去年广东警方曾破获涉嫌“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其中,位列中纪委红通令第二号的江西外逃“亿元股长”李某波就是通过珠海的地下钱庄转移1000多万元贪污款到澳门豪赌。

  手续费一般为3%。~5%。

  据了解,广东省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城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团伙内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大部分与香港、澳门等地有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资金流量巨大,获利可观。

  由于地下钱庄运作涉及跨省、市,跨境,很多客户开户往往不使用真名,很多时候溯源账户要上查两三层,也很难确认客户身份,是否为贪腐分子或其家属,资金性质也很难确认。

  三大类型

  吴义来介绍,根据近年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情况,广东省的地下钱庄主要分为3种类型。

  第一种,原始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以东莞等地为代表。地下钱庄经营者与合作者商定好汇率、金额与交易地点后,接收客户的人民币现金,兑换为外币支票,再由团伙成员将支票带到境外,提现并存入团伙控制的外币账户,再转入客户指定的外币账户上。

  第二种,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型最为普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各有资金池,当境内有资金需要流出时,钱庄境内团伙成员接收客户资金,通知境外团伙成员按照约定汇率将相应数额的资金由其境外资金池转入客户指定账户。当有境外资金流入的时候,则由境外资金池接收,境内资金池划拨给客户的境内账户。境内外资金池之间一般不发生直接资金来往。这类钱庄在各地均有破获。

  第三种,以虚假贸易背景骗购外汇,资金直接出境的方式则以深圳钱庄最为典型。犯罪团伙通过境外注册公司在境内银行开设账户,利用离岸账户在外汇管理上约束少、管制松、操控空间大的特点,实施跨境转移外汇;或者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直接将人民币或外币现金转移境外。如深圳最近破获的李某益等团伙骗购外汇案,就是利用多个公司名义在深圳多家银行网点办理贸易融资类业务,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使用高仿提单,虚构贸易背景,以进出口电子设备等高价值物品为名,进行资金跨境循环式骗购外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48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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