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西陆)只剩下3周时间,还没缴纳2017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要抓紧。29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 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将于12月30日截止,参保人若未按时缴纳,明年全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

  据了解,2017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登记工作已于2016年9月1日启动,新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436元/人。相比201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上 涨了15元/人( 2016年度为167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也上涨了36元/人( 2016年度为400元/人)。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除了允许中途经费的六种特殊群体外,过了缴费期不再受理中途缴费。也即在今年12月20日前,未能参保和缴费的参保人,明年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连带居民大病医保待遇也不能享受,要享受也只能等2018年度。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各位新生儿家 长:新生儿出生后应尽快办理入户手续,并在出生后六个月(按自然月计算,含出生当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 2016及2017两个年度的,需在出生后六个月内参加两个年度的医保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追溯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

  1、如何缴费?

  广州医保制度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本次缴费提醒针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如老人、小孩、学生、失业者)。他们缴费方式分别为:

  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②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③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④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如何续保?

  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确保在今年12月20日前缴费到账,才能享受新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通过委托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续保人员,请务必在划扣账户内备足资金;尚未申报划扣账户的续保人员,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

责任编辑: GD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