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黄华妍  

  为了和年长自己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交往,年仅14岁的红红竟答应了黄某的要求,将同班女同学婷婷带到黄某家,为黄某和婷婷单独相处提供机会,最终婷婷不幸惨遭黄某强奸。

  记者昨日从黄埔区法院获悉,黄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红红因案发时未满14周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为讨心上人欢心

  将女同学带至对方家

  出生于2002年的红红是一名初一学生,她为了成为比自己年长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的女朋友,经常会邀请其同班女同学婷婷前往黄某住处玩耍。在此期间,黄某向红红提出,如果红红将婷婷带至他住处并提供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黄某就答应和红红发展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满足黄某的要求,2016年8月11日下午,红红带着同学婷婷去到黄某的出租屋。在做饭过程中,黄某借故支走红红。之后,黄某持菜刀恐吓并使用言语威胁、打头、抽耳光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婷婷答应做其女朋友,后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婷婷发生性关系。

  性侵害得逞后,黄某允许婷婷离开,但威胁婷婷不许报警,因为红红已经告诉了他婷婷家的地址和学校地址,他会报复婷婷及其家人。婷婷回到家后,便向母亲哭诉,并在家人的协助下报警。

  据婷婷证言显示,事发当日,红红来她家,说自己喜欢上黄某,但黄某一直不喜欢她,所以希望婷婷一起去找黄某,要婷婷在一边帮说好话,而在此之前,红红也带她去过黄某家,红红当时说她喜欢黄某,叫她去帮忙参考一下,婷婷想着之前去见黄某也没发生什么,所以婷婷就答应了。

  红红到黄某家后不久就出去了,但答应下午3点就回来,可之后打红红电话却关机。黄某便对其说,红红不会回来,且红红手机要到晚上7点才会开机,婷婷一听就觉得不对劲说要回家,但遭黄某拒绝,之后黄某殴打她,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