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坚决查处!
信息时报讯(记者 孙小鹏 实习生 陈菲菲 通讯员 粤教宣)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涵盖学校源头到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终端全链条。
无照无证条件不符停止办学
据了解,此次治理的对象为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同时还有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研究机构。
而治理内容方面,主要针对的是安全隐患、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以及培训与招生挂钩等情况。在无照无证方面,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而针对有照无证的情况,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上课内容须公布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而针对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除此之外,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
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
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
集中整改,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
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