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中介“问一句答一句” 消费者大多“蒙查查”

  记者从顺德法院的《调研报告》发现,不规范的合同、买卖双方缺乏法律常识、不良房产中介的副作用等已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增长的主要原因。

  对此,记者连日走访禅桂多家房产中介发现,房产中介良莠不齐。不少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交易所需资料、合同内容等不主动介绍或解释,问一句答一句的情形司空见惯。

  在位于禅城张槎街道的一家房屋中介,在轻工路工作的邹小姐以“首次购买二手房需要哪些资料”为由咨询中介人员,对方询问过她有无交满一年社保之后便称“可以了”,随后开始了解她对房子的具体要求,但对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收取费用等未作说明。邹小姐无奈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买房,很多东西不知道,以为中介会主动介绍,结果还是要自己做功课。

  记者在随后走访的其他几家房产中介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此外,记者还发现,虽然走访的全部中介都承诺只有交易成功才会收取中介费,看房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只有位于禅城福禄路附近的聚源房产中介给出了明确的中介费用。

  消费提醒

  盯紧房屋产权 审查合同条款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

  顺德法院提醒,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首先要注意审查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包括房屋是否已取得产权证、是否设置了抵押权、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等。买卖双方应认真审查合同的每一条内容,并要求中介对自己不理解的条款作出解释,对不合理的条款要及时否决,对不涉及的内容要划掉并由双方签名确认。

  至于中介费收取方面,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成员蔺存宝提醒,房产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房产中介如果促成买卖双方订立了合同才能够收取一定的居间费用,否则不能够收取佣金和报酬。作为中介机构,无权从守约方的违约金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中介机构要求或强制消费者进行资金托管,消费者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对中介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