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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起禅南两区执行
纵观2016年,佛山的外来置业力量自西向东渗透,主要分布在里水、大沥、桂城、石湾、陈村等区域。但这种情况随后发生了变化。
今年佛山两度加码限购,截至今年6月底,去年最受外来置业者青睐的里水以及同样是限购区域的桂城的外来购房者比例明显降低。
佛山的限购在为市场适当降温的同时,也为炒房客在限购区炒房设置了障碍,更加规范了市场的发展。记者从南海公证处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南海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2069项,其中有八成以上都涉及不动产的委托。
据悉,禅城、南海公证处已于8月14日落实“五不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五不准”的落地,炒房投资行为将受到遏制。
提醒:警惕有人“钻空子”
很多时候炒家是以刚需客的身份购房,经常一次性付款,很少按揭,同时会要求将房屋过户手续等事宜全权委托给自己。“买家当时说自己到佛山来工作,急着找房子住,手上资金比较宽裕,可以一次性支付,我想着可以立即收到全款,就以低于市场价1000元/平方米成交了;但后来中介私下透露给我说对方是炒家。”陆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家也要求办理了全权委托,过户一个月后,陆先生发现曾经售出的房子再次在中介出现,但售价已比陆先生的卖价高了20万元。
作为卖方如果不想吃亏,就一定要多个“心眼”:注意合同中的“公证”等字眼的条款。对方有可能会说自己没购房名额,或者是帮父母、子女购买等等,要求做委托公证来迷惑卖方。这个时候,卖方不要轻易做出笼统的“处分权、处分、处置”等概括性字眼的委托,而是要将委托具体到某一项权利,如出售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同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公证委托的时间期限,不要无期限或者长时间委托。
随着“五不准”的落地,卖家要利用“五不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亲自收房款,炒房客也会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只要坚持不委托“代收售房款”这一条,炒家也没辙。而且卖家保持有“撤销委托”的权利,当发现不妥之时,可马上撤销委托,立即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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