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晨通讯员陶亮、张一飞报道:年末高高兴兴搬新房,谁料住了3个月厕所就渗水,只好搬离住宅重新租房。佛山的唐女士便遭遇了这一囧事。昨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法院判令委托装修方赔偿唐女士自搬离之日至修复之日租金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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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唐女士委托胡先生装修新房的卫生间,包括过水泥沙、卫生间装排水系统、卫生间墙面、地面做防水等工程。签订《装修委托书》 后,唐女士向胡先生微信转账加现金支付了1.7万元。去年底,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

  乔迁新居后,没想到好景不长。今年3月,唐女士发现厕所渗水导致厨房外墙过道发霉,还收到了楼下住户关于天花发霉的投诉。唐女士通过微信及电话告知胡先生,多次要求修复未果后,4月10日搬出了新房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唐女士列举的照片、微信聊天记录、光盘等证据显示,住宅及该住宅下的房屋确实存在墙壁发霉、油漆起泡、脱落等现象。对此,胡先生表示,装修前通过试水,已发现住宅存在渗漏问题。他进行了三次修复,并与楼下房屋业主确认不漏水后,才开始水电安装、泥水施工。

  法院审理认为,胡先生作为装修工程的承揽人,负有保证涉案装修工程符合质量标准的义务。而对于唐女士的租金损失,法院认为,厕所是现代住房的必备空间,厕所不宜使用必然影响房屋的居住功能。最终,法院判决胡先生立即对装修渗漏问题进行修复,并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赔偿唐女士自搬离之日至修复完毕之日的租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