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15日举行立法听证。佛山市政府网近日对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员进行公示。
全文如下: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定于2019年5月15日9时至12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西二楼会议室举行《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将参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李嘉贤,工作单位: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听证陈述人
陈泳槟,工作单位:佛山市司法局
三、听证参加人
吴兴印,工作单位: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钟 坚,工作单位: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
杨小菁,工作单位: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
罗海林,工作单位:白燕社区
赖惠娟,工作单位:名苑华庭物业管理公司
郑伟元,工作单位: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
林松宾,工作单位:佛山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植成飘,工作单位:噜噜宠物美容店
彭丽英,工作单位:佛山市生命加月子会所
干春萍,工作单位:退休人员
阮 政,工作单位:佛山南海万达广场
范晓玲,工作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宣传文体局
特此公告。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