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东莞市跨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系统成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平台,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这意味着,今后跨省就医的参保人在东莞市定点结算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进行联网结算了。

  截止9月12日,东莞有21家医院,可以实现跨省就医现场报销。外省参保人在家乡社保机构备案后,到这21家医院住院时,出院可以直接现场结算报销,省去了回家乡报销的步骤,方便快捷。

  21家医院: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常平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凤岗医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东莞康华医院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东莞东华医院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   东莞台心医院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东莞常安医院

  东莞市厚街医院     东莞仁康医院

  东莞市企石医院     东莞广济医院 

  东莞市大朗医院     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东莞市黄江医院     东莞爱尔眼科医院

  东莞市清溪医院

  跨省直接结算和以前差别

  以前,省外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填写异地就医备案表,进行备案,然后在东莞的医疗机构出院后,拿着相关票据到参保地报销。

  现在,省外参保人在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选取东莞市定点结算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报销,省去了回参保地报销的步骤。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是:就医地管理、参保地待遇。

  符合条件人员范围

  1、在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按当地规定可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2、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异地转诊等登记备案手续,并选定东莞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业务的医院作为跨省异地定点医院;

  3、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已鉴权;

  4、到选定的东莞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医疗住院;

  5、入院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保入院登记;

  6、遵守东莞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配合完成医疗保险相关管理工作。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步骤

  如果您是省外参保人在东莞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现场结算请注意以下步骤:

  1省外参保人在参保地进行备案(备案登记相关问题应咨询参保地社保局)。

  2参保人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异地就医申报资料,到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用卡鉴权及跨省异地就医登记。

  3参保人应出示社保卡,办理就医地医疗机构住院登记,遵守就医地医疗机构就诊管理规定。

  4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可直接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完成结算。即参保人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不仅外省参保人可以在东莞现场报销,东莞人到外省就医也可以实现现场报销。

  需要注意,目前跨省医保现场结算只适合住院患者,不适合门诊患者。患者出院报销时必须是缴费正常,欠费等无法报销。

  为方便参保人实时查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人社部现开通网上公共服务查询系统。

  想查询哪些医院已开通异地就医现场结算?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备案信息、经办机构相关信息。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开通,以后异地病人的医疗费用“垫付”与报销“跑断腿”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啦,省心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