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昨天,东莞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明年起,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实行一年两调。

  据了解,去年东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有效期截至今年8月31日,2017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应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部分镇街近年房地产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房价水平变化较大,经研究,决定从明年起,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实行一年两调。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对2017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以2017年上半年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的网签销售数据为依据,调整后的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上述时间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准不再作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依据,也就是说居民家庭在我市购房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缴交的契税,享受的优惠政策均按财税〔2016〕23号执行。

  东莞普通住房的三类标准

  一类标准:长安、塘厦、凤岗、黄江、莞城、大岭山、虎门、大朗、南城、东城、厚街、寮步、清溪,价格标准为低于22723元/平方米(含)

  二类标准:沙田、洪梅、樟木头、石碣、常平、道滘、茶山,价格标准为低于17361元/平方米(含)

  三类标准:万江、石龙、东坑、高埗、麻涌、松山湖、望牛墩、中堂、石排、横沥、企石、桥头、谢岗,价格标准为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