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幸端)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长安紫荆广场项目延期交房问题的通报,该项目开发商由于延期交房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通报内容显示,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长安紫荆广场项目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未能及时解决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争议,造成紫荆广场项目工程验收及整改工作缓慢,导致原定2016年7月1日交楼的1幢商业楼,2幢、3幢商业、住宅楼和4幢商业、办公楼逾期无法交付使用,约364户业主受到影响。

  长安紫荆广场发生延迟交楼问题后,市住建局、长安镇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推动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诉求,并多次约谈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敦促其高度重视逾期交楼问题,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履行合同义务,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责任。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耿松态度消极,怠于履责,一再拖延落实交楼时间,屡次失信于业主,引发业主多次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通报提出,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行业纪律,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经研究,决定对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严重违约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