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项目污水管网二阶段(砲台水闸沿涵华路向西至新光路路口)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顺利和道路交通安全,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路段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

  据悉,交通管制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至2018年8月18日。管制路段为砲台镇涵华路(东起砲台水闸向西延至新寨路口)。

  施工路段实行半幅路面封闭,半幅双向通行的管制措施;凡高度2.3米以上(含2.3米)以上的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货车禁止通行,受管制的车辆请绕道行驶。施工部门将在相关路口设置相应的交通指示标志和行车指引。

  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在上述路段施工期间,过往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施工安全员的指挥,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