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毒支书”否认控罪
对检方的指控,蔡东家辩称没制造、贩卖毒品,也没参与这些人的制贩毒品活动,不知道蔡良火涉嫌毒品犯罪,也没有指使他人去医院探望和设法搭救过蔡良火。
随后,在面对检察官讯问时,蔡东家承认从林凯永那里购买了20桶麻黄素。但他辩称,当时他并不知道麻黄素是制毒的,而是贩卖给他人“做药”。
公诉人出示了博社村一位村民的证人证言。这位证人说,蔡东家认识林凯永后,向林凯永买了麻黄素,之后蔡广永从蔡东家家里拉走麻黄素,两人合伙制毒,正是因村支书蔡东家制毒,村里其他人也开始制毒。对此,蔡东家辩称,上述证言并不真实,因他是村支书,发现村里有谁制毒就去镇里举报,得罪了别人,他们才会把所有事情往他头上推。
两被告当庭对质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一上来就先后翻供,所述多有矛盾。蔡昭桂声称只是“打杂”后,主审法官发问:“你不懂制毒,怎么说自己只参与了第二道工序?”蔡昭桂称,是听蔡秋弟说的,他只是在外面看看,最多打打水和洗洗锅。
随后,主审法官安排蔡昭桂和蔡广创对质。坐在蔡广创身旁,蔡昭桂仍然坚持说,在制毒现场并没有看到过蔡广创,现场还有另两位没见过的陌生人。对此,蔡广创也坚持自己的说法,并不改口。“我去过那里两次,蔡昭桂都在场。除了蔡秋弟和蔡昭桂,现场并没有其他人。我只是偶尔提提水。”蔡广创坚称,蔡秋弟和蔡昭桂在2011年清明节后,用6桶麻黄素做出过毒品。
不肯认老屋制毒
博社村新乡7巷12号的老屋被指为蔡东家指使蔡广创等人制毒场所。24日下午的庭审中,公诉方出示了警方在该地点的勘验记录。记录显示,办案人员在老屋的窗台等位置检验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公诉人指出,此证据意在印证被告曾在该地制毒。
然而,三名被告看完证据内照片时,不约而同提出异议,称“不认识照片中的地址”。
蔡广创随后的辩解更让人哭笑不得:“我们从媒体报道都知道,博社村是广东第一大制毒村,空气里都是甲基苯丙胺,不排除飘到了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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