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永霞)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后,10月11日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 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对于东莞的网约车车辆和司机有了明确限制。该细则明确,网约车必须是东莞车牌,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 网约车驾驶员需持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驾龄,但不要求东莞户籍。

  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证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网约车在服务协议期内不得同时加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而符合规定的网约车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须为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 未满60万千米(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少于 1750毫升、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使用纯电动车型的,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国家、省、市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车辆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 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东莞市巡游出租汽车相 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网约车驾驶员方面,根据细则,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 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 格证件的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比起北京的“京人京车”和上海的”沪籍沪牌“,细则并未对驾驶员年龄、户籍和居住证做明确要求。

  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并拟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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