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普普通通的一款减肥固体饮料竟然成为微信朋友圈热销的“爆款”,只需要几千元就能获得其代理……看似很平常,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东莞市麻涌公安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打掉的两个以虚假购买为手段诱骗“微商”代理费的犯罪团伙,跨省抓获团伙成员19人。

  经过初步调查,案件涉及广东、广西等10多个省(区)市的受害人200多人,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10万元,总涉案金额人民币100多万元,起获手机、笔记本等一批作案工具。目前,章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热销”的“减肥饮品”

  曾女士是一名“微商”兼职人士,平时会在朋友圈向好友推销一些产品。今年3月初,有人主动添加曾女士为微信好友,让其帮忙推销一款名为“某减肥固体饮料”的商品(后查成本16~18元/盒,售价168元/盒),曾女士可获得少额推荐费。曾女士逐动心便将该商品购买信息发表在朋友圈中进行推销。

  很快,曾女士便发现该商品非常热销,不少陌生人添加她为好友来找她购买。曾女士认为有利可图,随后这位“微信好友”又进一步游说其申请升级为代理商从中获取更多利润。

  然而,在曾女士交纳了3000元费用升级成代理商后,她发现该商品忽然变得“滞销”卖不出去,而“微信好友”称是曾女士推广宣传不到位的缘故。曾女士觉得不对劲,怀疑自己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专人“假买”制造“热销”假象

  麻涌警方根据曾女士提供的线索调查发现,买、卖人员为同伙,而商品交易的快递单也是空单,认为可能是一个专门从事诈骗“微商”代理费的犯罪团伙。

  在掌握了充分证据后,4月12日,民警在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某公司内一举抓获以章某为首的7名涉案嫌疑人。同时,根据章某等人的供述,于4月23日分别在江西南昌、贵州贵阳等地抓获以张某某、刘某某(女)、王某某为首的团伙成员12名。

  据了解,以张某某为首和以章某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分别从2016年6月和2017年12月开始实施诈骗。两个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均一样,先注册一个皮包公司,主营一种名为“某减肥固体饮料”的商品,以“微商”店主作为特定侵害对象,诱导“微商”店主帮忙推销商品。

  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黎慧莹 通讯员王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