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30日凌晨2点左右,李某和几个朋友在龙湖图书馆周边一家酒吧喝酒,期间其喝了大概2罐啤酒。到了大约3:30,李某等人离开酒吧准备回家,平时也喝酒但酒后不开车的他这次却起了歪念头。

  这次我比较晚到酒吧,酒局已经接近尾声了,感觉我喝的不多。加上已经凌晨3点多了,路上应该没有交警查了,我只要绕开大路,挑一些小路走,不会被抓到的。”

  ——李某

  然而,李某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当他驾驶着车辆自大北山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中国银行门口时,与正在机动巡查的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一中队民警不期而遇。

  可能太过于出乎意料,当民警要求李某将车辆熄火并下车接受检查时,李某将车门紧锁一直低头打电话。

  在此期间,民警试图劝说李某将车窗或车门打开配合检查,可其依旧拒绝配合。民警在多次口头告诫无效后,决定在确保车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警用器械敲碎玻璃,想要将驾驶员带下车来进行检查。

  最终,迫于压力,李某主动将车门打开,民警当即将他控制住,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李某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9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到医院进行抽取血样并移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汕头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每100毫升血液含乙醇成分104毫克,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大家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在遇到交警依法执行勤务时,一定要听从民警的指令,服从民警的指挥,不要企图通过关闭车门、车窗逃避处罚。若民警多次口头告诫或传唤后,驾驶员仍执意不配合执法,甚至故意妨碍执法,民警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