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六折买了三套房,少付差价190多万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士明及其妻子王某的此举被判定为受贿犯罪。记者2日获悉,王某被认定与其丈夫张士明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444万余元。经指定管辖,广州中院近日对王某受贿一审作出判决,认定王某为共同受贿犯罪中的从犯,综合权衡后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买房获“优惠”近两百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4年,王某在其丈夫张士明(另案处理)担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期间,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下,与张士明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4.0825万元。
具体犯罪事实有两宗:2008年至2014年,王某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市津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与张士明分两次共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邱某和股东王某乙(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254万元;另外一宗发生在2009年,王某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与张士明以低价购房形式共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190.0825万元。2014年,为掩饰犯罪行为,王某向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补交了房款差价。
对于后一宗犯罪事实,张士明和行贿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均表示当时是六折购房。黄某在证言中说,2007年,因为张士明在荔园阁三期项目的土地置换计价方案上给予了优惠和照顾,送给张士明港币200万元;2007年因为张士明在四季御园项目用地的红线重叠问题上帮了忙,送给张士明港币50万元;2009年,以市场价格六折卖给张士明和王某三套四季山水楼盘的房产,优惠了190多万元;2005年至2009年,前后六次春节、中秋送给张士明港币30万元。
不过,在张士明妻子王某的供述中,当时的折扣是“五折”。王某说,2009年,她与张士明以市场价五折向黄某购买了三套房产。2014年,黄某联系她说以市场价五折购房会对张士明不利,要其补到八八折,其补交了余款人民币190余万元,并倒签了申请书。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张士明,利用张士明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张士明的妻子,由张士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王某收受请托人财物,对王某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因王某不具有相应的主体身份与职权,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另外,王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王某全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王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年纪较大,身患严重疾病,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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