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严厉整治露天焚烧垃圾 3个月查处271起
全市建立24小时值守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整治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周桂清)“东莞大堤石碣段有人露天焚烧垃圾,垃圾起火的时候,味道特别大,黑烟滚滚。”6月20日下午5时左右,副市长刘炜率队赴石碣督导固体废物处置处理工作,公务车行驶在东莞大堤上,两边波光粼粼、蕉影翠绿,但东江大堤石碣段一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格外扎眼。10分钟后,市城管部门回应称,“露天焚烧垃圾已妥善处置”。
昨日,市大气办通报称,自4月19日全市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截至7月9日,全市已查处271起露天焚烧垃圾,对近百名行为人进行警告和教育处理。目前,各镇街(园区)建立了24小时值守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摸排露天垃圾焚烧黑点,设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等措施,着力整治露天焚烧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
露天焚烧垃圾伤天又害人
昨日,市环保局通报了6月份全市各镇街空气质量,臭氧又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最突出的污染物。而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释放了大量的有害污染物,成为形成臭氧的重要前置物。2017年9月,包括东莞在内的省内四个城市,就开始在城市建成区内,取缔所有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露天焚烧的垃圾中,生活垃圾占了相当一部分,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塑料。由于燃烧不充分,露天焚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的有害污染物有20多种。“其中,就有苯、丙酮、多环芳烃、氯苯、二噁英、呋喃、多氯联苯、PM10、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事实上,露天焚烧所产生的灰渣,通常含有二噁英类污染物及重金属,比如铅和铬。有数据显示,垃圾露天焚烧所产生的二噁英,是现代化垃圾焚烧炉所排放二噁英的2000倍~3000倍。一个家庭的垃圾露天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物,比一个正规的垃圾焚烧厂还多,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属于典型“伤天”行为。此外,垃圾里还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硝酸盐,这些物质会随着雨水进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露天焚烧垃圾也极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是名符其实的“害人”。
构建快速机制整治露天焚烧
露天焚烧垃圾缘何“屡禁不止”?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坦言,“焚烧者打游击,执法难度大。”部分市民环保意识不强,只顾及自身利益。比如,部分市民贪图方便或节省垃圾转运等费用,就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就地焚烧。部分废品回收点的工作人员,把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塑胶等物品进行焚烧处理。
此外,露天焚烧垃圾的查处主要依赖于职能部门的日常巡查和群众的举报,难以形成一套高效、精准的监管机制。在查处过程中,还面临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因此,要彻底杜绝露天垃圾焚烧的行为,除了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查处之外,还需要不断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将垃圾转移至合法合规的垃圾中转站。
昨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城管局根据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强化对露天垃圾焚烧的管控和查处。其中,重点区域所在镇街(园区)城管分局,对露天焚烧多发区域巡查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各镇街(园区)也建立24小时值守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6月20日上午,塘厦镇城管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电子科技学校旁边的营盘运河河道边,存在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的情况。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还在路途中,就能看见从河道边的草丛里冒出滚滚浓烟,确认露天焚烧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立即扑灭火苗。经调查,引起该处焚烧行为的是一名环卫工人,他将路边的落叶打扫之后,运到河道边进行焚烧处理。通过走访了解,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名环卫工人,对其进行了警告教育,并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告知其在河道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是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
6月20日下午,东江大堤石碣段也发生一起露天焚烧行为。一名在农田里作业的市民,将田地里的杂草和农作物当作垃圾焚烧,引起了大量浓烟。幸而被及时发现,城管部门在起火后10分钟内,就将其扑灭。
昨日,记者了解到,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组织执法力量,对群众较多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行为人责令整改,近三个月以来共查处和制止了271起露天焚烧垃圾。对近百名行为人进行警告和教育处理,有效地刹住了露天焚烧歪风。
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5%
据统计,全市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万吨,整体处理思路以专业焚烧为主,填埋为辅。全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强化露天焚烧污染控制,加大露天焚烧监管处罚力度,确保全市范围内基本无露天焚烧现象。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在南城、横沥、厚街、麻涌等四个镇街建设了四座环保热电厂,日处理垃圾能力可达8000吨。四座环保热电厂由市统筹,以就近为原则,接收周边镇街的生活垃圾。同时,通过无害化综合整治,全市建成塘厦石潭埔、樟木头樟洋、虎门五马等三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日处理垃圾能力达1700吨。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每日12000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量约为11900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
其中,位于南城的市区环保热电厂,由市区垃圾处理厂改建而成,2013年7月投入使用。目前,市区环保热电厂日处理能力可达3300吨,污染物排放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建设及运营达到国家领先水平,是我国首座以技改升级方式建设的高标准环保热电厂,也是国内第一座在网上实时公开主要排放指标的热电厂。市区环保热电厂妥善处理了全市近三分之一的生活垃圾,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7月4日-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东莞督导环保工作,充分肯定了环保热电厂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求东莞全力做好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减少对周边老百姓生活的影响。环保热电厂要定期向公众开放,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热电厂主动公开各项监测数据,让周边百姓安心放心,“老百姓看到你的成效,就能有效解决邻避问题,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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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最高可罚10万元
昨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强调,露天焚烧垃圾的代价很“昂贵”,涉事单位最高可罚款10万元,涉事个人最低罚款500元。
据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列明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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