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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拉皮手术脸肿眼也花 消费者求赔偿被拒

2016年03月27日 09:49 广佛都市网  评论(人参与
江女士展示整形美容医院开据的手术时间安排卡片。/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宋世伟摄江女士展示整形美容医院开据的手术时间安排卡片。/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宋世伟摄

  文/佛山日报见习记者宋世伟

  “花2万元做的全面拉皮手术,现在不仅面部肿了一个多月,视力也明显下降。”昨日,说起自己在佛山一家整 形美容医院的经历,在东莞工作的江女士仍是怒气满满。江女士无奈地说,2月16日做的手术,出现问题后的一个多月来,她来回东莞佛山差不多十趟,至今都没 有解决赔偿的事。目前,江女士已将此事投诉至佛山市消委会。

  面部整形一个多月未消肿

  据江女士介绍,去年12月,江女士到禅城梦露整形美容医院做了第一次面部拉皮整形手术,术后并无其他反应。今年2月16日,她再次来到该医院做第二次面部拉皮整形手术。当天手术结束后,江女士就发现面部和眼部出现红肿情况。

  江女士昨日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以为是正常现象,但没想到红肿到现在都没消退。”她为此多次往返东莞和佛山两地,向医院讨要说法。“现在用手一按脸就疼,这肯定是手术失败的原因。”江女士认为,整形手术失败,不仅给自己带来身体上伤害,甚至影响到了工作。

  禅城梦露整形美容医院工作人员林先生则不承认“手术失败”的说法。林先生昨日告诉记者:“医院组织了专家会诊,认为江女士的情况属于外界接触性皮炎,并 非手术失败造成的影响。”而对于外界接触性皮炎产生的原因,林先生则表示,诱发原因有多种可能,甚至化妆也有可能引发这种诱发性皮炎,“所以并不是江女士 说手术失败就失败了,手术失败与否得由专门机构进行判定才能成立”。

  无事先约定要求赔偿被拒

  江女士称,做手术前对于出现问题如何赔偿没有事先约定,只有手术时间登记卡,并未与美容院签定相关合同。

  梦露整形美容医院的林先生对于“手术未签定合同”一事予以否认。他强调,梦露整形美容医院是一家正规的整形医院,在手术前一定会签署相关合同。但对于记者提出要看看合同的要求,林先生当场拒绝。他说:“负责手术合同管理的同事没上班,但我们肯定是签了合同的。”

  至于美容医院在手术前是否告知手术风险、手术效果等具体信息,江女士称自己已记不清楚。她说:“手术前医生只告诉我拉皮后能够保持面部肌肤紧致15年, 达到理想的状态。”而对于该问题,林先生称,内容和条款均已清楚写在合同上,一切都要通过合同进行解释。他还说:“我们已同意帮江女士做皮肤脱敏处理,但 江女士并不愿意配合。”

  不满意上述解决方法的江女士要求梦露整形美容医院赔偿10万元。因协商不成,她已将此事投诉至佛山市消委会。

  律师说法

  保全证据

  申请医疗仲裁

  对这起纠纷,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律师王学堂建议,江女士应注意相关医疗证据的保存。首先,整形医院承认已签定相关合同,就有义务提供相同的制式合同或者原合同的复印件给江女士; 此外,即使江女士手上没有纸质合同,口头合同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王学堂还建议江女士在申请消委会介入的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相关医疗仲裁机构介入,判断医疗责任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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