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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限购补缴个税和社保证明并不能获得购房资格

2017年04月04日 10:57 佛山新闻网  评论(人参与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黄文婷通讯员邝竞开报道:非本市户籍家庭补缴个税和社保证明并不能获得佛山购房资格。针对近日有关中介可帮助办理补缴税务和社保证明以达到购房准入资格的传闻,南海区多个职能部门昨日展开联合检查,并重申补缴无效。

  佛山在3月25日起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了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根据新政,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由原来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新建商品住房,改为只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须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取得的证明不予认定。

  新政施行一周,有媒体发现,南海有中介机构在楼盘销售中心外围悄然打出旗号揽客,称非本市户籍家庭只要交付数万元即可办理个税和社保补缴手续,获得购房资格。对此,区住建、地税、公安、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昨日与纳入限购区域的桂城、大沥和里水三镇街同步展开联合检查,对区内近10个楼盘进行宣传和销售方式的重点摸查。

  检查发现,除个别销售人员路边拉客外,暂未发现销售现场有承诺可为购房者补办个税证明、社保证明等现象。

  “新政出台至今,尚未接到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的购房合同备案资料。”南海区不动产登记部门重申,通过补缴所取得的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将不被认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对此严格把关。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表示,今后区住建、物价、工商、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和监督力度,并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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