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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将于3月21日起启动网上申报

2017年02月22日 17:16 佛山新闻网  评论(人参与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广东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将于3月21日起启动网上申报。

  按照要求,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参与认定;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学历达到相关要求,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和身体条件均应达标。

  据悉,广东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在第一阶段,申请人应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第二阶段,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须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教育部门特别提醒,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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