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6年 惠州法院为香港男子追回30多万购车款
中新网惠州5月5日电 (康孝娟 严初 陈曙涛)5日,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成功为一名香港籍男子追回30多万元人民币的购车款。至此,一起历时16年、开庭十多次的案件终于执结。
据惠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申请执行人袁某潮是香港人,1994年7月,惠州博罗县一家公司想购买一台进口免税车辆。经审批同意后,该公司经何某荣联系,请袁某潮帮忙购买。袁某潮以17.8万元港币购买车辆,后经海关发货给该公司。但该公司无钱付款,将车退还给袁某潮。而对于车辆的后续处理,袁某潮委托何某荣全权处理,并要求“其交易细节须经其同意,收得货款全数归还不得挪用”。
1995年9月,何某荣找到惠州市富民扶贫开发服务公司经理周某生洽谈,将车以23万元卖给扶贫公司。扶贫公司是被告惠州市农委、现称惠州市农业局的下属公司,1997年12月被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1995年9月和12月,扶贫公司分别开出20万元、25万元两笔转账支票,但均是空头支票而未能兑现,后袁某潮与何某荣多次追款未果,周某生也去向不明。无奈,袁某潮将何某荣及惠州市农委起诉至博罗法院。
博罗法院当时判决:限被告惠州市农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负责对扶贫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完毕,并以扶贫公司的财产清偿所欠原告购车款17.8万元港币。袁某潮不服博罗法院判决,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2001年5月,博罗法院作出委托执行函,委托惠城法院执行。惠城法院受理后,因惠州市农委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一度中止执行十多年。
此后,惠州市农委改名为市农业局,2012年11月,袁某潮到博罗法院申请追加惠州市农业局为被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偿还本金加利息30多万元人民币。
惠州市农业局不服博罗法院裁定,向市中院申请复议。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市农业局复议申请。2013年10月,根据袁某潮申请,惠城法院立案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中,通过反复做工作,被执行人惠州市农业局将32万5千元人民币支付给袁某潮,至此,一起历时16年之久的返还购车款纠纷案终于圆满执结。(完)
猜你喜欢
- 惠州大亚湾再次查获69辆深圳跨界偷倒渣土车
- 评论() | 分享05月06号 08:56
- 不满大排档深夜吵闹 街坊高空扔玻璃泄愤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15:50
- 电子门禁曝人贩行踪 被拐男童两小时获救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15:49
- 深圳轨道规划:6号线接东莞 14号线通惠州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23
- 惠州惠东海滨第三次出现蓝眼泪奇观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16
- 惠州四家医院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11
- 5月起惠州行政案件跨区域将集中管辖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09
- 惠州53家失信企业被拒 中选企业资格被撤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07
- 惠州惠州港获批建设进口水果指定口岸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05
- 惠城首季度GDP同比增长8.3% 经济指标良性增长
- 评论() | 分享05月05号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