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老而无休”?调查称50岁以上打工者已超3800万
南方日报讯(记者/叶丹)“父母在,不远游。” 重阳节已至,游子应回乡恪尽孝道。然而,本该在家颐养天年,许多50、60岁的老人却重复着子女的老路,背井离乡进城打工。他们中有的卖早点,有的做保洁,甚至还在建筑工地从事体力工作,继续在微小的工作中任劳任怨。据百姓网最新的数据调查显示,全国50岁以上的打工者已超过3800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60岁的高龄打工者。是何原因使得“老而不休”的情形愈加普遍?
“我们还能工作”。这是接触一些老年打工者后,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按规定,男性年满60岁,女性满55岁,特殊工种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即可退休。但迫于生活压力,许多来自农村的老年打工者进城打工,与年轻务工人员同场竞争。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农民工高龄化趋势有所加快。2012年,农民工平均年龄是35.5岁,2015年平均年龄是38.5岁,平均每年提升0.6个百分点,而50岁以上的农民工数量和比重在加快提升。
记者在百姓网招聘版面搜索“大龄”“保安”“保洁”等关键词后发现,各写字楼、社区街道、商场等均有招聘大龄打工者的需求。相对而言,地铁、社区街道等单位将招聘者年龄放宽至60岁,岗位多为保洁、保安等基础工作。记者致电其中一位招聘方,对方表示,社区街道的老年人本来就多,寻找一位热心的大龄保安对社区而言甚至可以起到调和矛盾的作用。
而更多偏向私人及需要部分技能的岗位,例如月嫂、育婴师等则将年龄限制在50岁以下,有的还有学历要求。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劳动力队伍迎来老龄化的趋势,人口红利优势逐渐缩水,老年打工者“重出江湖”或将拯救这一困境?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专家表示,越来越多的中老年持续活跃在劳动力市场的现象是必然的,而且对于年轻老年人就业潜力的挖掘甚至可以一定程度缓解未来中国“后人口红利时代”的劳动力短缺压力。“随着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50多岁的中老年人在某些工作上尚处于黄金期,例如轻便的体力活,他们完全可以胜任。” 然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本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权益问题一直为人忽视,被拖欠工资、随意辞退,出了工伤无法获赔,同工不同酬……围绕老年打工者的问题频频出现,老年打工者维权事例也比比皆是。
招聘专家提醒,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老年打工者在应聘工作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打工者要事先与用人单位签署用工协议,一旦利益受损,可采取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诉诸法院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