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八旬老母亲起诉6个子女,要求儿子们每人每月支付1200元赡养费及护理费,女儿们每人每月支付800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后,其长子梁伯不服上诉,称自己也靠子女赡养为主,且赡养父母的费用不应男多女少。日前广州中院终审,改判梁伯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

  梁老太与丈夫共生育3子3女,梁伯是长子,梁老太目前住在最小的女儿梁小六家里。2011年梁老太与丈夫、六子女就其赡养照顾问题已自愿达成协议。现梁老太的丈夫已离世,而梁老太已82岁高龄,因六子女未支付赡养费,她生活不能自理,平时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

  2016年5月,梁老太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儿子每人每月支付1200员赡养费及护理费,女儿则每人每月支付800元, 若发生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保险理赔的以外,由6个子女平均分担。一审时,梁伯只同意每月支付不低于150元赡养费。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梁老太的诉讼请求,梁伯不服上诉。

  梁伯认为,赡养费用在法律上理应子女平等,不应男方多、女方少。他十几年来都是务农者、失业者,在村口靠维修单车来谋生,收入甚微、不固定。梁伯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其固定收入是每年村的分红5000多元,也就400元一个月。他还辩称单凭收入已不够两夫妇日常开支,且他们夫妇均已年迈,平时也是靠子女赡养为主,身体的病痛,都是靠廉价的药物维持。

  日前,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各方当事人对梁老太每月有1100多元的社会保险收入,年底还有村里的分红均无异议。考虑到梁老太共有六子女赡养,而梁伯的每月的收入情况较差,二审决定对梁伯每月支付给梁老太的赡养费及护理费下调为每月300元。梁老太今后的医疗费仍应由六子女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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