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龙岗交警

  上一秒,他还抱着玩具

  稚嫩的面容惹人怜爱

  下一秒,他却倒地不起

  任你怎么哭喊再也未能睁开双眼

  。。。。。。

  2019年4月3日下午,在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路丹竹头村委窝肚某民房院内,发生一起致一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2019年4月3日15时25分许,家住南湾街道丹竹头村委窝肚某号的黄某鹏驾驶粤BF****5号牌小型轿车从自家院内准备开车去维修车辆,在起步前行过程中,车辆右前轮与在旁玩耍的儿子黄某轩(2岁)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黄某轩被立即送往深圳市沙湾人民医院救治,于当天16时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黄某鹏在驾车起步前

  未查明车辆周边环境

  而孩子就在车辆右侧玩耍

  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车辆盲区--不能忽略的“隐形杀手”

  由于孩子的个头小,如果站在车身的前后,或者蹲在地上,往往处于司机视线的盲区,从驾驶位看出去,是什么也看不到的。

  ▽

  实验数据表明,对于身高在70厘米左右的小孩,在其蹲下玩耍时,车的正前方往前延伸,约80厘米有一个扇形盲区。

左右两侧立处,也会形成两个三角盲区。左右两侧立处,也会形成两个三角盲区。

  车厢两侧,从中部开始往后,离车身30度夹角以外区域,属于汽车后视镜盲区范围,身高在70厘米以下的儿童靠近汽车时,司机从后视镜根本无法看到。

在汽车尾部3米范围内,一米以下的区域,也都是视线盲区。在汽车尾部3米范围内,一米以下的区域,也都是视线盲区。

  请广大驾驶员,多了解车辆盲区。在上车前绕车一周,确认安全再起步;在车辆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道路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必要时要以灯光、鸣笛警示!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

  他们的猝然离去

  无疑是最令人心痛的

  而类似的悲剧

  却屡屡发生!

  2019年元宵节前夕,在光明区凤凰街道一幼儿园停车场内,一名2岁幼儿惨遭车辆碾压,不幸身亡。

  2018年12月19日,在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村岭下某小区,一辆左转的越野车撞倒一名蹲在路口玩耍的2岁男童并碾压致死。

  据统计,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伤害的14岁以下儿童高达18500名,我国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是美国的2.6倍、欧洲国家的2.5倍。2018年,深圳市共发生12岁以下儿童道路交通事故75宗,17名儿童死亡,60名儿童受伤。

  涉儿童道路交通事故

  一个沉重却不得不面对的话题

  在唏嘘扼腕的同时

  我们也应当敲醒警钟

  家长,请看好孩子!

  在涉儿童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存在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注意力不集中、疏于看管等问题。不少监护人疏于对儿童安全教育、监管和保护,致使小孩在脱离监管后随意走动玩耍,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也有儿童因模仿家长的不良交通习惯,随意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玩耍,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伏笔。

  司机,请谨慎驾驶!

  儿童身形矮小,特别是在玩耍时,常呈坐、卧、蹲姿态,往往处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加之儿童会突然跑动横穿道路,而驾驶员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让,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孩子的个头小,如果站在车身前后或蹲在地上,往往处于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内。而许多驾驶人在行车之前未能做到绕车检查一周,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转弯时)未能做到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或在必要时打开灯光、鸣笛示意,这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孩子,你应该学会:

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

  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

  走路时:

  有人行道的地方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尽量靠右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追逐、打闹等。横穿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车多车快等一等,车少车慢了再通过”,且要向迎面的汽车招手示意,然后快步通过,但注意不要跑,因为跑步不便于观察车辆,遇到突然情况会来不及反应。

  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要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严禁翻越隔离护栏,碰到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要注意避让。

  骑车时:

  骑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双手握好车把。不载人、不相互攀扶、追逐,平时注意检查刹车装置,通过十字路口应遵循信号灯或交警指挥,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

  注意: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

  乘车时:

  要注意停车地点,车停稳再上下车。在车辆开动的过程中不允许将头、手等身体部分伸出车外,不允许跳车。

  生命只有一次

  失去不可挽回

  给安全多一点关注

  让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