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犯罪嫌疑人詹某在越南主动投案自首。信息时报记者 巢晓 摄
图片犯罪嫌疑人柯某流、柯某华兄弟在马来西亚被抓获并被遣返回国。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周伟龙 通讯员 刘国光 徐培 黄桂林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称,继“猎狐2014”行动抓获百名外逃人员后,在“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公安机关先后从21个国家和地区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118名(其中,抓获中央“天网”行动红通对象1名,抓获其他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对象7名),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协助检察机关抓获职务犯罪外逃人员数均居全国前列。

  其中,41名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赃款。当中,汕头市公安机关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赃2000万元。

  今年前5月

  已抓获33人

  省公安厅经侦局政委黄培富介绍,今年4月,中央部署了“天网2016”行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截至5月30日,共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33名(其中缉捕26名,劝返7名),涉案价值千万元以上的8名,广东省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暂居全国各省份的前列。其中,实现我国首次从委内瑞拉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首次通过中国、新西兰警务合作推动国际红通对象回国投案自首,从马来西亚一举抓获并遣返经济犯罪外逃人员2名。

  “猎狐行动”进入第三个年头,广东公安也连续三年成为抓获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数全国第一。对此,黄培富称,究其原因是广东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基数大、存量大、打击强。他介绍,针对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的打击,广东公安一直按照控增量、减库存的原则,目前上报给公安部的经济犯罪外逃人员已超过三位数。

  至于追逃和追赃难度,黄培富说,“一个是外国执法的沟通、政策的区别,还有目前从事这类打击的专职民警不是很多,部分民警素质跟不上形势需要,对国外执法的操作也需要加强学习。”

  典型案例

  案例1

  公司老板潜逃到越南当厨师

  2013年6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对广州某广告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经查,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詹某(男,汉族,40岁,广东省饶平县人)利用该广告公司向广州市花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出发票349份,开票金额1.37亿元,并以虚开发票面额的2.2%至3%收取开票费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发后,詹某畏罪潜逃。

  办案民警称,2013年8月8日,警方对嫌疑人詹某批准刑事拘留。不过,詹某这时已仓促潜逃,流窜于广东、广西两省,随后经人介绍,从中越边界北仑河偷渡,最后到了越南北宁省与河内市交界处的一个僻静山区。

  “他有两个孩子,一家人本来很美满。”民警介绍,逃亡前,詹某除经营广告公司之外,还开有一间餐馆,因此他在当地的大排档找到了一份厨师工作,“但这家大排档环境非常差,其实就是在公路边搭的一个棚屋。”大排档老板清楚詹某来历不明,因此经常欺负他,每天给他安排繁重的工作,每月却只给他几百元人民币。

  詹某在生活上也非常委屈,由于语言不通,他说不出自己所在地的地名,平常也没人可以说话,就连基本的扑克牌娱乐都无法参与。他想过与家人联系,但山区落后到连个通讯设备都找不到。今年5月,詹某在大排档向听得懂汉语的游客等询问,打听到河内有中国大使馆,之后又遇到一名会讲一点粤语的过路司机,并得到一份越南地图。5月18日,不堪逃亡之苦的詹某终于去到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投案自首。

  5月23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猎狐办的指挥协调和越南警方追逃局的协助下,广州市公安局顺利将詹某押解回国内。据民警介绍,詹某自首时,身上的现金折合只有300多元人民币。

  案例2

  两兄弟境外花光钱财后卖肠粉

  警方介绍,2014年2月19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对柯某华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经查,2013年,金湾三灶的一栋工业房在某拍卖行以430万元价格拍出,在该公司任职的柯某华利用工作之便,伪造该工业房的房地产证等资料,同时虚构该房已被珠海市某清洁公司(柯某流担任法人)拍得,并伪造了相关手续。2013年10月,柯某兄弟找到事主陈某进行诈骗,因价格低于当时市场价,陈某很快落入“陷阱”,与柯某流的清洁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290万元房款。当陈某联系柯某两人对房产过户时,发现柯某兄弟手机关机,长时间联系不上,遂报案求助。

  案发后,柯某兄弟潜逃马来西亚。“这两人之前去过马来西亚旅游,知道那里华人很多。”办案民警称,柯某兄弟是持护照出国,警方一早就掌握该线索,但并不清楚他们最终落脚地。据核查,二人在逃亡过程中几乎花光钱财,在马来西亚当地华人聚集区只能靠打工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二人发现当地没有肠粉卖,于是抓住商机,在当地租赁了一个大排档开始卖肠粉。

  “后来他们通过网络跟国内亲友联系过,我们锁定了行踪。”办案民警称,2016年4月12日,马来西亚警方在吉隆坡市区成功抓获柯某流,并将其带回警局审查。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我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协调下,4月14日,马来西亚警方又在吉隆坡某住宅将柯某华抓获。4月21日,广东警方将柯某流、柯某华两兄弟顺利押解回国并移交办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