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昨日上午,广州军转办原主任叶页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叶页受贿现金人民币34万元、黄金金条100克及山水画一幅,对其判刑3年,并处罚金。

  据悉,58岁的叶页原系广州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处长,该处同时挂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叶页此前担任主任。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称,2007年至2013年期间,叶页在担任广州市军转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军转干部转业安置过程中,非法收受部队转业干部张某、林某等9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4万元、重量为100克的黄金金条一条、庞泰嵩山水国画1幅,帮助他们在番禺、天河、南沙、黄埔、萝岗等地落实安置就业单位。

  昨日庭上,广州中院对该案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对补充出示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叶页是否构成自首等问题进行了辩论。随后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十多分钟后再次开庭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叶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叶页构成自首,但其归案后如实坦白供述,可予以减轻处罚;另外叶页主动退清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广州中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对叶页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没收受贿违法所得34万元、重量为100克的黄金金条及山水画一幅。

  宣判后,叶页表示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