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1993年出生的外籍女子娜娜(化名),于去年7月18日搭乘航班从白云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查获其行李中携带含可卡因的白色粉末610.1克。娜娜因此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走私毒品罪,昨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驱逐出境。

  经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18日,娜娜为获取2500美元报酬,从境外乘坐航班抵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娜娜过海关时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 何物品,海关工作人员从其行李箱内手提电脑夹层查获白色粉末状物品1包(经检验,净重610.1克,检出可卡因含量为49.0%)。

  据娜娜供述,案发之前一年,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外籍男子S(化名),去年7月,娜娜因为想参选世界小姐而找S借钱,S遂要她帮忙带一台藏有毒品的手提电脑到广州交给一个朋友,由S提供往返机票、住宿费,事成之后S的朋友还会给她2500美元报酬,娜娜答应了。

  广 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娜娜走私毒品可卡因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娜娜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娜娜为获取非法报酬,受人指 使走私毒品,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据娜娜的辩护律师王思鲁透露,法院采纳了律师认为的被告人有坦白及受他人指使,建议从轻判决的辩护意见,才有上述判罚。

  昨日宣判后,被告人娜娜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