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翟军仕:第一是一楼经营,二楼违规住人;第二是建筑外墙的防盗窗没有设置安全出口;第三就是该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设施和器材;第四就是场所装修采用了大量可燃易燃的材料。

  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今天下午,枫溪区组织辖区内各办事处、行业部门、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以及云步村各经营业主,在着火店铺召开现场会,敲响消防安全警钟。

  枫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翟军仕:在此我们消防部门也呼吁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三合一”“二合一”的现象马上进行搬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