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负担是落地前提

  “延长产假对于保护女职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下一代健康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保证这项福利不落空、不打折扣,仍需更多努力。”沈建峰说。

  他认为,首先应在国家、企业和个体之间均衡分配负担。对三期女性进行特殊保护,不仅涉及对女性自身利益的维护,还涉及种族延续和劳动力供给问题,事关社会和国家利益,因此,在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国家也应负担相应责任。

  他建议,国家层面可以通过加大生育基金补贴和调整税收手段,将女职工生育负担分摊给全社会,使企业、国家和劳动者之间的负担份额趋于平衡合理,以减少女性就业歧视。

  同时,还要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将奖励假等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以此避免“国家放假、企业买单”问题的出现。

  “产假绝不是越长越好,各地在制定政策时也不应盲目互相攀比。”沈建峰表示,相关部门应结合女性保护需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承受力等方面,理性评估产假的适合时长,并辅以完善的防止就业歧视制度,解决女性就业歧视举证难、赔偿少、责任轻等问题。

  “希望政府能通过为企业减轻税负或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帮助减轻女职工延长产假的成本负担。”一位企业家建议。(记者 柳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