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覃:“舍长”为泄愤 故意关灯反锁门

  小覃是南海某中学初二学生。小覃称,2015年7月5日晚约9时40分,他晚自习下课后因出汗较多需更换衣服,回到宿舍进入位于阳台的洗澡间洗澡。而作为同宿舍同学兼“舍长”的小徐,故意将阳台门反锁、宿舍灯全部关闭后,与宿舍其他同学到隔壁吃东西。

  至于为何小徐会故意反锁阳台门离开,小覃表示,这是因为小徐叫他不要于晚自修后在阳台上洗澡,但是小覃没有听从,小徐于是为维护自己的面子做出的泄愤行为。

  晚上约9时50分,小覃洗完澡后,开门时却发现洗澡间的门被反锁无法打开,于是在洗澡间大声呼叫,并持续拍打门寻求同学的帮助。此后,由于小覃长时间被困在黑暗中,十分惊恐,于是用右手去撞击玻璃门以求能开门离开。在撞击过程中,玻璃破碎,划伤右手臂。看到自己的手血流不止,他于是用阳台的水龙头冲洗伤口。

  后来,有同学前去找到了宿管老师,在拨打120电话后,小覃被送至附近的医院止血,因伤势较严重,他被送至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小覃转至佛山中医院。期间,小覃住院16天,医院诊断其右前臂的皮肤、屈肌、神经均有损伤。经法医鉴定,小覃右上肢损伤致右手功能大部分丧失评定为八级伤残;致肢体功能部分丧失为十级伤残。

  2016年4月,小覃父母将小徐及其父母、学校等告上了法庭,要求各被告赔偿小覃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