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今年4月17日,第二市区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向大岭山镇农业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查摆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屠宰企业、检疫人员的管理,提高抽检比例,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7月中旬,检察官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并收到了反馈。

  据通报,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职能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大幅度提高生猪抽检比例,把好宰前检疫关;全天候二十四小时无盲点、无死角视频监控屠宰企业自检、检疫员抽检全程,分所领导每天对视频实行查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编制《大岭山镇兽医站人员轮岗制度方案》,重点岗位定期轮岗,有效防止检疫员“权力寻租”;建立屠宰检疫夜间稽查队,对夜间屠宰的薄弱环节实行定期现场稽查。

  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学习,完善各项预防制度,积极排查廉政和职务风险点,并从上至下逐一签订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及廉政承诺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和职务犯罪防控及承诺表》;严格实行检疫证明分级管理制度,检疫证明由专人保管、专人申领,分所长审核发放,并做好相关的登记手续。

  据介绍,上述案件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基层检察院成功办理的首宗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