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在深山中的扶曹水库电站令当地政府与富商间的官司不断。隐匿在深山中的扶曹水库电站令当地政府与富商间的官司不断。

  12年前,一个资不抵债的水库电站进行改制后,信宜市政府一名前市委常委和该市一名亿万富商先后锒铛入狱。法院审理查明,亿万富商为答谢市委常委在改制过程中的帮忙,送给对方250万元。

  2014 年3月,信宜市政府认为富商及其公司非法获取水库电站,委托该市水务局将正在监狱中服刑的富商告上法庭,欲讨回流失的国有资产。这场特殊的“官告商”案件 在持续5个多月后,一审最终以水务局败诉告终。2015年3月,信宜市政府直接走向前台,以第一原告身份再次将富商告上法庭。昨日,南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 悉,该民事官司将于本月22日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改制

  市委常委和富商双双落马

  信 宜市是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属欠发达山区。2003年初,当时的信宜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还未全部建完的扶曹水库电站进行改制。“欠了很多债务,银行追债很 紧。”曾担任信宜市水务局副局长的黄卫海描述,那时扶曹水库电站账面资产11618万元,负债总额12436万元,电站平均年收入500万元,支付给银行 的工程贷款利息每月则高达600万元,“仅凭电站本身,已无法偿还债务可能”。

  原扶曹水库电站250余名员工,希望信宜市政府出面,承担下债务,解除电站的债务危机。当时的信宜市委、市政府选择“甩包袱”——— 引进外部力量对电站进行彻底改制。但一个负债累累且带“病”的国有电站,谁会愿意再砸下重金参与其中呢?

  事情的演变发展令电站一些员工等人大为震惊。2014年初,扶曹水库电站从国有变成私有的10年后,当年担任扶曹水库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的信宜市委常委张肖平,和最终获得扶曹水库电站的信宜本地富商岑兆荣,两人因改制存在受贿行贿等问题,双双被判入狱。

  法 院对两人的判决书称,在扶曹水库电站改制过程中,张肖平为了让岑兆荣等人拥有的富力公司获得扶曹水库电站,向股东岑兆荣透露改制方案、不公开招投标、设置 高额保证金以及延迟公布保证金额等手段,帮助富力公司成功成为扶曹水库电站改制中标者。为答谢张肖平“帮忙”,从2007年到2011年,岑兆荣先后给其 送了250万元。2014年,岑兆荣被茂名市中院一审判决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5年;张肖平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有期徒刑15年,执行13年。

  猫腻

  负债累累电站藏赚钱门道

  张肖平和岑兆荣的判刑,使得信宜市政府迅速陷入舆论的漩涡。当地社会广泛流传,当年的信宜市政府只以区区10万元的代价,便将价值8000多万元的国有水电站(注:电站附属土地价值除外),白白送入富商岑兆荣等人的私人口袋。

  信 宜市官方追讨扶曹水库电站小组的一位成员向记者透露,张肖平和岑兆荣的出事,令当年电站改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全面曝光。原扶曹水库电站债务及其偿还方式很复 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电站改制后,富力公司应获利颇多。原扶曹水库电站副站长丘洪立介绍,原电站欠的许多债务成为一些银行坏账,被银行转为债权,其中一 笔7332万元的债权,富力公司仅以2000万元就买断,光这一笔富力就获利5332万元。

  “这些利润,其实政府也可以拿出钱来买断。”丘洪立说,如果当年信宜市政府肯出面筹资2000万元,将电站这笔最大债务还清,就可以使电站度过追债危机,那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官司发生。

  官司

  一审败诉 再诉狱中富商

  2014 年初,张肖平和岑兆荣等人的一审判决一出来,信宜市政府就立即委托信宜市水务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岑兆荣等人及其富力公司归还扶曹水库电 站。经过5个多月的拉锯战,2014年8月,茂名市中院对信宜市水务局起诉岑兆荣及其富力公司一案做出一审裁决,驳回信宜市水务局的起诉。裁决书中称,扶 曹水库电站改制的合同主体双方,是信宜市政府和富力公司,信宜市水务局不是涉案的合同主体,起诉不符合条件。

  2015年3月5日, 信宜市政府、财政局、水务局分别以第一、二、三原告身份,起诉尚在狱中服刑的岑兆荣及其富力公司。这场特殊的“官告商”案件二审,在历时一年多时间的准备 后,近日传出消息要再次开庭。昨日上午,南都记者从茂名市中院等多方渠道获悉,该案将于本月22日上午9时开庭。

  广东省人大代表、 广信君达律师徐嵩认为,官员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通常经过民事交易完成,追讨流失国资不能简单粗暴地收回;信宜市政府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流失国资,是 很可取的。徐嵩说,在对流失国资进行追讨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启动倒查机制,除开在受贿案中落马的官员外,还应对在改制过程中渎职的官员和政府进行追 责。

  焦点

  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成关键

  在法院对岑兆荣的判决书中,岑兆荣承认曾拿250万 元给张肖平,以答谢其在扶曹水库电站改制中的帮助。信宜市官方认为,富力公司使用非法手段,以10万元的象征价,成为扶曹水库电站改制“最优投资者”的唯 一中标者。后又在未经法定资产评估、未公开交易、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富力公司与信宜市政府签订《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整体转让合同书》,并将扶曹水库 电站纳入囊中,严重侵害了国家财产所有权,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法无效,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4月10日,扶曹水库电站现在的负责人 岑某接受采访时称,根据法院的判决,扶曹水库改制两年后,岑兆荣和张肖平存在过一些不正常的金钱来往;但改制过程中,张肖平只是执行市委、市政府改制工作 的决定,决定是否改制、如何改制、转让价格、是否签订协议等,均属市委市政府的权力;改制后,富力公司总共花费了6000多万元,偿还电站欠下的各项债 务,并对水库大坝进行了加固改造,这些都达到了水库电站改制的初衷和改制中提出的要求。他认为,信宜市政府和富力公司当年签订的水库电站转让合同是合法有 效的。

  采写:南都记者 周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