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双11网购化妆品近1个月未到货 用户:物流无更新电话不通

  案例概述:刘女士双十一那天网购了价值五百多元的美妆类商品,“都快一个月了,还没送到”,物流信息显示,14号该商品已经打包,正派发给承运商西南新疆品骏系统,并预计将在3天内到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配送中心,“22号到达乌鲁木齐,29号从乌鲁木齐发往阿克苏,此后物流就没再更新了,是不是明年的双十一才给我送到? ”刘女士说,“物流电话根本打不通 ,期间多次联系客服,让帮忙催一下,但仍没有结果。”

  事件进展:该电商平台物流客服表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如果消费者需要补偿的话,可以跟电商平台商家协商,物流这边目前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事后,该电商平台未有官方回应。

    律师点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商家提到的因特定时期区域政策的限制对物流确实有影响。如果因为这种不可抗力,要求商家补偿,对商家不一定公平。

  刘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要选择有信用、有资质的卖家;购买前要全面了解产品质量、售后、运费等情况;购买后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有纠纷,即时维权。

  案例六

  4S店购车有瑕疵:承认却不解决 事后登门道歉赔偿

  案例概述:11月28日,韶关的许先生在广州一家4S店购买了一台新的宝骏730商务车,车身颜色为棕色,但回去之后却发现尾门附近颜色跟车身不一致,车子内部其他配件也有破旧的情况。该4S店检测后也承认事实,但理赔却遇难,称“要赔偿找厂家”,而厂家系统查询却无消费者最新的购车信息。

  事件进展:事后,4S店高层领导高度重视,售后经理在第一时间登门拜访,并向消费者致歉赔偿,公司称将严肃处理涉事销售。

  律师点评:产品的销售和购买,双方形成了产品买卖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销售者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出售产品的质量向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即购买者承担担保责任,也称为合同关系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车辆经检测后确实存在产品瑕疵问题,那么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者是有义务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广物汽贸五菱宝骏芳村店应该履行此义务。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本案例中广物汽贸五菱宝骏芳村店履行了技术鉴定责任,且鉴定结果显示责任为销售方,销售方应承担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该案件中,消费者从韶关开车来广州进行技术鉴定,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等,销售方应承担。4S店事后向消费者道歉理赔,使事情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符合情理。